Wednesday, 2 September 2026 · SingaporeEN简体繁體ไทยID
ASRASIA SUCCESSION REVIEW
Legacy planning through Singapore · for Asia’s high net worth
案卷编号 10核实于 2026-09-02

杨协成:家族打赢了官司,输掉了公司

1994年5月,杨协成主席入禀新加坡高等法院,请求将持有杨氏家族38.5%上市公司股权的私人控股公司清盘。他赢了。清盘令把家族的股份释放到公开市场,一位一直在悄悄吸纳的地产商正等在那里;到1995年9月,这家自1901年起就冠着家族姓氏的公司,已属于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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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规模
38.5% of a listed group; control bought at S$5.35 a share (Sep 1995)
涉及司法辖区
SG · MY
诉讼期间
1994 · takeover fought 1995
败因
A holding company with no tiebreaker
A Yeo's chrysanthemum tea carton — the Tetra Brik drinks pack Yeo Hiap Seng pioneered in the region
A Yeo's chrysanthemum tea carton — the Tetra Brik drinks pack Yeo Hiap Seng pioneered in the regionRanking Update · CC BY-SA 3.0 · Wikimedia Commons

1901年,杨景连在中国福建漳州开了一间制售酱油的铺子——这个年份至今仍写在公司自己的沿革页上。他的长子杨天恩把生意带出战火、带到新加坡,1938年9月18日在欧南路与合乐路交界处开张,招牌是杨协成酱油厂。1947年,家族在武吉知马买下八英亩地建更大的工厂。1953年有了罐头咖喱,1954年有了Beanvit——一款由外甥Chen Chee De研制的强化维生素豆奶。1955年生意注册为私人有限公司,集团至今仍沿用当年的注册号195500138Z;1956年8月1日,一纸协议把公司的所有权分给了杨天恩、他的四位兄弟,以及创办人的两名孙辈。本案就从这份协议开始。它写清了谁拥有什么。它没有写清,当拥有者们意见相左时该怎么办。

公司长成了新加坡家家户户冰箱里的那个东西。1967年,它成为区内第一家用利乐砖纸盒装软饮的食品制造商;1971年拿下加拿大乾姜水,1974年拿下百事可乐;马来西亚子公司1975年在吉隆坡上市;到1980年代,它已是新马两地仅次于F&N的第二大饮料制造商。1969年3月公司在新加坡上市——为了让家族继续控制一家公众公司,家族把股份放进一家私人载体:杨协成控股(Yeo Hiap Seng Holdings),由它持有上市公司49%。公司之上再加一层公司。各房共同持有这家私人公司。家族拥有的一切、投出的每一票,从此都要穿过一个唯一的决策规则就是“各房继续意见一致”的架构。

The Old Supreme Court Building, Singapore, where the High Court sat when Yeo Hiap Seng Holdings was ordered wound up in 1994, with the present Supreme Court behind it
The Old Supreme Court Building, Singapore, where the High Court sat when Yeo Hiap Seng Holdings was ordered wound up in 1994, with the present Supreme Court behind itCEphoto, Uwe Aranas · CC BY-SA 3.0 · Wikimedia Commons

他们不再一致了。1985年杨天恩去世,主席之位交给儿子杨至耀(Alan Yeo Chee Yeow)。1989年,杨协成与淡马锡控股联手收购美国食品公司Chun King,这笔5,200万美元的投资亏损,最终以4,500万新元撇账——1994年8月29日《商业时报》头版报道了这笔撇账。1990年代初,家族股东就他的管理、集团方向以及Chun King的亏损与他决裂。到1991年底,家族内部的决定已改用多数表决——一个家族拿不出更好的办法时才会退守的做法;1993年6月,他的侄子Charles加入了试图罢免他主席之位的股东一方。与此同时,集团在武吉知马的4.4公顷土地已被重新规划为住宅用途,而1980年代之后地皮告罄的新加坡发展商都看见了它。1994年4月,永泰(Wing Tai)出手,意在收购杨协成最多40%股权。杨至耀支持这项收购。家族否决了它。

1994年5月6日,《商业时报》头版刊出他的回答:与其被迫出局,他宁可解散控股公司。5月18日他递交了呈请——《杨至耀入禀法院要求解散杨协成控股》,《商业时报》1994年5月18日。他赢了。1994年7月2日头版:《杨至耀赢得清盘杨协成控股的官司》。这场胜利究竟是什么,值得说准确。一家法院被请来处理家族控股公司时,它不会替这个家族裁断是非;它只有一件工具,那件工具叫清算。清盘杨协成控股并没有裁定永泰对不对、Chun King对不对、主席之位对不对。它解散的,是唯一把家族选票捆在一起的东西,把一个自1956年以来始终一致投票的38.5%股权块,变成了一堆散落的上市股票。到那年7月,黄廷方——在家族内斗期间一直通过Orchard Parade Holdings在公开市场吸货——已以21%成为单一最大股东。

余下的只是算术。1995年3月,黄廷方发动正式收购;马来西亚银行家郭令灿迎面而来,买下了杨至耀本人的股份,1995年7月31日Charles Yeo加入郭氏财团。1995年9月13日,《商业时报》报道黄廷方胜出、郭令灿接受了他的报价:每股5.35新元,约四分之三的杨协成。杨至耀离开。家族在高层管理中的最后一人、马来西亚公司的Yeo Chee Yan于1999年退休。武吉知马工厂1998年腾空,生产迁往实里达;那块地后来变成The Sterling、GardenVista和Jardin。公司本身还在,仍然上市,仍然叫杨协成:截至2026年3月3日,远东机构(Far East Organization Pte Ltd)持股53.84%,Far East Spring Pte Ltd持股10.99%,约20.92%在公众手中。二十大股东名单上没有一个杨姓。名字活了下来,拥有这个名字的家族没有。

案情时间线
Mar 1969杨协成在新加坡上市。为了让家族继续控制一家公众公司,各房把股份放进私人载体杨协成控股,由它持有上市集团49%。到1994年,家族合计持股据报为38.5%。
1989杨协成与淡马锡控股以5,200万美元收购美国食品公司Chun King。该投资亏损;1994年8月29日《商业时报》报道4,500万新元撇账。
Jun 1993杨至耀的侄子Charles加入要求罢免其主席职务的家族股东一方。自1991年底起,家族内部的决定已改由多数表决作出。
Apr–18 May 1994永泰出手收购杨协成最多40%股权,冲着4.4公顷已改规划为住宅的武吉知马地皮而来。杨至耀支持,家族否决;他表示与其被迫出局宁可解散控股公司,并于5月18日入禀高等法院请求将杨协成控股清盘。
2 Jul 1994《杨至耀赢得清盘杨协成控股的官司》——《商业时报》头版。自1956年所有权协议以来一直作为整块存在的38.5%家族股权,就此散为个人份额。
Jul 1994黄廷方旗下的Orchard Parade Holdings在内斗期间持续于公开市场吸纳杨协成股份,以21%成为单一最大股东。
13 Sep 1995在与郭令灿牵头的财团(Charles Yeo于7月加入)鏖战六个月后,黄廷方以每股5.35新元胜出,取得约四分之三的杨协成。杨至耀离开;家族在高层管理中的最后一人于1999年退休。
3 Mar 2026杨协成仍以家族的名字挂牌:远东机构持股53.84%,Far East Spring持股10.99%,约20.92%在公众手中,二十大股东中没有一个杨姓。
本刊结论

家族的控制权,寄居在一家普通的私人控股公司里,而这家公司的股份是按1956年签下的一纸协议分给各房的。那份协议记录了谁拥有什么;它没有写下当拥有者分裂时该怎么办——家族自身股权块没有优先受让权,没有对特定保留事项握有决定票的独立主席,没有为想退出的一房定好价格的退出机制,没有为这种退出准备的资金,没有仲裁条款,各房之上更没有一个持有整块股权的信托。一旦各房陷入僵局,唯一还能真正做出决定的工具就是法院,而法院唯一能给的救济就是把公司清盘。清盘不是和解,是变卖。这道命令把一个38.5%的表决整块拆成上市股票的零散份额,而拆开的时刻,正是一位发展商在市场上吸货的时刻。杨家不是因为打输官司而失去杨协成。他们失去它,是因为上法院是他们的文件唯一提供过的出口。

解法——若当初经由新加坡

这是本土案例,所以反事实不是换一个国家,而是换一份文件:把家族股权块装进信托,并在股东协议里写下有价、且已备好资金的退出机制——让想走的那一房被买下,而不是被清算。

标准解法:把股权块装进信托,并在有人想走之前就把退出定好价
家族股权块进信托,不进私人公司
各房持有的是受益权而非股份——没有哪家家族公司可供心存不满的一房请求法院清盘,受托人在名册上把整块股权作为一条线投票
每一级都写上期限的僵局阶梯
固定的谈判期 → 调解 → 一位独立主席对明确列举的保留事项握有决定票:公司出售、主席更替、土地处置
有价退出,且资金在需要之前就已备好
卖权与买权,或猎枪条款,按事先约定的公式作价——经审计净资产值或指名估值师的倍数——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由为主要当事人投保的人寿保险加上已承诺的融资额度提供资金
争议交付私人仲裁;法条只作最后防线
《2018年破产、重组与解散法》第125(1)(i)条无法被排除,但可行的退出机制通常足以否定“公正与公平”清盘所要求的那种不公平
想退出的那一房拿到钱;股权块保持完整;股份从未流到公开市场

这里没有一件事取决于搬去哪里。杨家本来就是新加坡人,本来就在1969年挂牌的那个交易所上市,本来就有新加坡律师。他们缺的是文件。第一份文件改变股权块所在的位置。家族的股权不再放在一家私人公司里、由十几位亲属各持一份个人财产,而是设立为信托——通常在信托之下再放一家小型控股公司,由受托人持有其股份,这样集团在股东名册上仍是一条线。各房从此持有的是受益权,而不是某家公司的股份;受益权不是心存不满的一房可以拿到法院去要求清盘的东西。信托契约写明受托人如何投票、谁可以向其发出指示、指示相冲突时如何处理。要害正在于此:破解僵局的机制在有人需要它之前就已存在,而且它是文件里指名的一个人,不是只有一味药的法官。

第二份文件是股东协议,其中真正要紧的是僵局阶梯——而且每一级都必须写上期限。先是指名的当事人谈判的固定期限。然后是调解。然后是一位独立主席,对一份明确列举的保留事项握有决定票:公司的出售、主席的更替、主要资产的处置。若仍然僵持,就走有价退出——卖权与买权,或“猎枪条款”,按事先约定的公式(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或由协议指名的独立估值师给出的倍数)作价,并在约定天数内完成。关键在于,这个退出是预先备好资金的:为主要当事人投保的人寿保险,加上一笔已承诺的融资额度,让买断成为有人真的付得起的交易,而不是无人付得起的权利。1994年5月,杨至耀真正的困境并不是被投票压倒。是他既无路可退,也无力买下其他人。呈请是他的文件唯一给过他的出口。

诚实的界限:这一切都关不上法院的大门。股东提出呈请的权利无法以契约排除。新加坡的“公正与公平”清盘管辖权——当年在公司法里,今天是《2018年破产、重组与解散法》第125(1)(i)条——始终存在,任何一位亲属都可以入禀。文件改变的是结果。上诉法院已确立:当存在可行的退出机制时,通常即足以否定“公正与公平”清盘所依赖的那种不公平;2026年3月2日的Gan Yuan Hong诉Siow Chee Wee案重申了这一点。所以契约拦不住呈请被递上去。它让呈请不成立——而在某一房走进律师事务所的那个周一早上,这两件事是同一件事。同样该说清楚的是信托做不到什么:它不会让一个不平等的家族变得平等,受益人照样可以、也确实会起诉受托人。它做的是把争论从一个唯一答案是清算的场所,搬到一个答案里包含“拿到钱”的场所。

想退出的那一房 在写明的日期按公式作价拿到现金——而不是由法院下令清算,把他们的股份卖进一个早已有人在吸货的公开市场

经营公司的那一房 控制权完好,38.5%的股权块在名册上仍是一条线——而不是一场把家族选票唯一的黏合剂彻底解散的胜诉

第三代 祖父建起的那家公司里的一份股权——而不是一个仍冠着家族姓氏、但二十大股东里没有一个杨姓的品牌

以上为反事实推演,并非建议:真实架构需要持牌专业人士与您家族的具体情况。

案例卡片
杨协成:家族打赢了官司,输掉了公司 — Asia Succession Review case infograph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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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家族的控制权装在一家私人控股公司里

亚洲多数家族的股权块,持有方式与杨家当年一模一样:一家私人公司,股份按上一代签下的协议分给各房,控制权靠所有人继续意见一致来维系。那份协议几乎总是记录了谁拥有什么。趁大家都还在世时值得厘清的,是另外那些问题——两房在出售一事上投票相左时会怎样,谁来打破僵局,想退出的一房能拿到多少、按谁的公式,谁手上真的有钱付,以及这个股权块是不是放在一纸呈请就能解散的地方。一个位于股权块之上的信托、一条写下来的僵局阶梯、一笔预先备好资金的买断,各自会如何改变你的处境:

由本案引出的问题

一位家族成员能强行把家族控股公司清盘吗?

在新加坡以及区内多数普通法法域,可以。股东可以基于“公正与公平”的理由申请将公司清盘——今天是《2018年破产、重组与解散法》第125(1)(i)条,1994年杨至耀对杨协成控股动用它时,该条文还在公司法里。申请人不必证明公司资不抵债或存在欺诈;准合伙关系赖以成立的相互信任已丧失、被排除于管理之外,或真正的僵局,都可能足够。这项权利无法在股东协议中以契约排除。股东协议能做的,是通过给受屈股东一条真实的退路,让这样的申请不成立。

杨氏家族为什么会失去杨协成?

因为持有他们股份的载体,被他们自己主席的一纸呈请解散了。家族持有的上市公司38.5%股权装在私人公司杨协成控股里;当各房因杨至耀的管理、Chun King的亏损以及1994年永泰的收购提议而分裂时,他宁可入禀高等法院请求将这家私人公司清盘,也不愿被迫出局。他赢了——1994年7月2日《商业时报》头版报道——股权块随即散为上市股票的个人份额。黄廷方的Orchard Parade Holdings一直在公开市场买入;到1994年7月它已以21%成为单一最大股东,到1995年9月13日,黄廷方以每股5.35新元持有约四分之三。

控股公司被清算时,家族的股份会怎样?

清算人会为公司成员的利益变现公司资产。如果资产是一整块上市股票,那就意味着这一块被卖出或分派出去——无论哪种,它都不再是一块。原本一起移动的选票不再一起移动,原先在家族公司内部适用的优先受让权,对各亲属分得的份额不再适用,而每一份份额都可以单独卖给任何愿意买的人。这正是清盘令拿来解决家族分歧极为拙劣的原因:它不裁断谁对谁错,它把争论的对象变成现金,然后撒开。

新加坡的“公正与公平”清盘是什么?

那是法院基于“让公司按现有基础继续下去并不公平”而下令将一家有偿付能力的公司清盘的权力——《2018年破产、重组与解散法》第125(1)(i)条。上诉法院列出过非穷尽的情形:公司的主要目的无法达成;公司实为一家法人化的合伙,而其成员已无法共事;小股东受到不公平对待;或股东被排除于管理之外,有违其可参与管理的共同理解。对家族而言最关键的是第二重限定:在2026年3月2日判决的Gan Yuan Hong诉Siow Chee Wee案 [2026] SGCA 8 中,法院重申,不公平通常需要同时具备真实的申诉理由与无路可退。因此一条可运作的买断条款不只是商业上的整洁;它就是对这类呈请的答案。

家族股东协议里的僵局条款是什么,应该写些什么?

僵局条款是家族在做不出决定时循级而上的那道书面阶梯,而它只有在每一级都写上期限时才有效。实务上是:指名当事人谈判的固定期限;然后调解;然后一位独立主席,对一份明确列举的保留事项握有决定票——业务出售、主席任命、重大资产处置;最后是有价退出(卖权与买权,或猎枪式报价),按事先约定的公式作价,并在约定天数内完成。公式比机制更要紧:一条“按待议的公允价值”被买断的权利,是第二场争议,不是解决方案。

把家族股份放进信托,能挡住清盘呈请吗?

它挪走了靶子。如果股权块设立为信托,各房持有的是受益权而不是家族公司的股份,也就没有一家家族控股公司可供某位亲属提出呈请——而这恰恰是1994年杨家手上有的东西。但界限要说诚实:营运公司或上市公司本身仍可能成为诉讼对象,受益人可以起诉受托人,信托也不会让一个不平等的家族变得平等。它做到的,是改变场所与可能的结果——从一个唯一救济是清算的管辖权,换到一份救济包括拿到钱、知道规则、被买断的契约。

怎样为家族成员的股权作价,才不会让买断变成下一场争斗?

在任何人需要之前先把方法定死,并指名由谁来适用。可行的版本是:以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加上明确的调整项;或由协议中指名的估值师(若该行有利益冲突,则由指名机构委任)给出的盈利倍数;并写明期限,以及对少数份额的折让或溢价——在没有人知道自己将站在交易哪一边时先行决定。然后为它备好资金:为主要当事人投保,或安排一笔已承诺的额度,让买方付得出。一条背后没有钱的估值公式,产生的结果和没有公式一模一样。

杨协成现在归谁所有?

黄氏家族的远东机构。根据杨协成有限公司2025年年报,截至2026年3月3日,远东机构(Far East Organization Pte Ltd)持有337,669,403股,占53.84%;Far East Spring Pte Ltd持有10.99%;约20.92%在公众手中。年报载明远东机构为公司的直接及最终控股公司。股东名册另记录了通过2010年去世的黄廷方遗产所持有的视同权益——67.25%。二十大股东中没有一个杨姓。

有这些没有回答的问题?交给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