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豹」鮑斯曼沒留遺囑,一個繼承人握住所有人的份額
《黑豹》主演查德威克·鮑斯曼2020年去世,沒有留下遺囑。法院讓他的遺孀掌管這份她自己繼承一半的遺產,他父母各四分之一的份額也要經她之手。六年後,他的兄弟要求撤換她,9月24日她稱此舉是一場公關作秀。如果這份遺產在新加坡,會怎樣?

掌管影星遺產的遺孀2026年9月24日在洛杉磯法院回應他的兄弟,稱他們要求撤換她是一場公關把戲
2026年9月24日,查德威克·鮑斯曼(Chadwick Boseman)的遺孀泰勒·西蒙娜·萊德沃德(Taylor Simone Ledward)在洛杉磯法院回應了一項要求撤換她遺產管理人職務的申請。該申請由他的兩位哥哥德里克(Derrick)和凱文·鮑斯曼(Kevin Boseman)於7月代表父母勒羅伊(Leroy)和卡羅琳(Carolyn)提出。

她的律師告訴法院,除了一個約30萬美元的退休賬戶外所有資產都已分配,並稱正是兄弟們自己擋住了這筆錢
她的律師亞當·斯特賴桑德(Adam Streisand)稱之為「一場在小報上抹黑西蒙娜的公關作秀」。他寫道,她已「分配了查德維克遺產的全部資產,只剩申請人自己阻止分配的一個帳戶」,即一個約300,000美元的個人退休帳戶(IRA),並稱「沒有任何遺產資產遭到損失、浪費或管理不善」。

43歲的演員在私下抗癌四年後於2020年8月去世,沒有留下任何遺囑
鮑斯曼是《黑豹》的主演,2020年8月28日因結腸癌去世,終年43歲。家人當天的宣告說,他在2016年確診。他沒有留下遺囑。2020年10月,妻子向洛杉磯遺囑驗證法院申請管理遺產,並獲委任。依加利福尼亞州的無遺囑繼承規則,她繼承一半,他的父母各繼承四分之一。

法院於2022年10月下令分配遺產,380萬美元扣除費用、稅款和開支後只剩230萬美元
2022年6月的法院文書估計遺產總值約380萬美元,扣除費用、稅款和開支後約230萬美元。2022年10月4日的一項法院命令指示了分配。

演員年邁的父母說屬於他們的一半從未全部到手,還列出一個沒人告訴過他們的銀行賬戶
兄弟倆的申請說,父母的那一半從未全部分配。申請列出了版稅和重播分成(residuals)、肖像權和智慧財產權、不動產、一個此前未披露的City National Bank帳戶、多個退休帳戶,以及他們母親的一份長期護理保單。

她以家族公司負責人身份簽下紀錄片合約,擁有公司一半股權的父母說沒人問過他們
申請稱,萊德沃德未經董事會會議就自任Chadwick Boseman, Inc.的執行長,並在未徵詢他父母的情況下簽下一部紀錄片合約和一部舞臺劇製作。申請要求法院以私人職業受信人兼法務會計師傑森·魯賓(Jason Rubin)取代她,下令就2020年以來的一切作完整的帳目交代,並認定她藐視法庭。

她的清單顯示錢在哪裡:價值3,396,969美元的公司股份,旁邊是兩個銀行賬戶、一份4萬美元保單和88美分
據Page Six、TMZ和The Blast報導,她的答辯列出了遺產持有什麼、流出了什麼:一個151,558美元的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帳戶,Chadwick Boseman, Inc.的100股、估值3,396,969美元,一份40,000美元的人壽保單,另一個241,180.75美元的帳戶,以及0.88美元的無人認領財產。

遺孀說她自掏腰包給其中一位兄弟的四個孩子超過30萬美元,法院尚未作出任何判斷
她說,她自掏腰包給了德里克的四個孩子超過300,000美元,並應他父母的要求,把重播分成付給兩兄弟,每人75,000美元。她請求法院讓她留任,並質疑魯賓的過往記錄。尚無開庭日期的報導,法院尚未作出任何裁定。

- 1The Blast, 24 Sep 2026: the response, the asset list with values, the $300,000 gift and the undistributed IRA
- 2TMZ, 24 Sep 2026: the widow's response and the 'public-relations stunt' characterisation; Jason Rubin
- 3BANG Showbiz via Yahoo, 25 Sep 2026: $75,000 to each brother; about $300,000 in SAG-AFTRA residuals since his death; the IRA blocked by the brothers' earlier action
- 4ABC News, 22 Jul 2026: the petition in Los Angeles Superior Court, the 4 Oct 2022 order, the assets listed and the relief sought
- 5NBC News, 23 Jul 2026: the 50/50 split, an estate of more than $3.8 million excluding royalties and image rights, the undisclosed account
- 6Complex, 27 Jul 2026: the brothers' statement; City National Bank account, IRA accounts, the long-term-care policy
- 7Law Commentary, 26 Jul 2026: the petition's allegations on Chadwick Boseman, Inc., the documentary and the stage production; contempt and accounting sought
- 8REVOLT, 29 Jun 2022: death on 28 Aug 2020 without a will; administration sought in Oct 2020; $3.8 million gross, $2.3 million net, split evenly
- 9California Probate Code s8502: grounds for removing a personal representative, California Legislative Information
- 10Intestate Succession Act 1967 s7, rules 4 to 6,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 11Probate and Administration Act 1934 s18 (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 on intestacy),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 12Probate and Administration Act 1934 s29 (administration bond), s31 (assignment of bond), s32 (revocation of grant), s66 (commission),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 13Trustees Act 1967 s3 ('trustee' includes a personal representative),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 14Limitation Act 1959 s22 and s23 (breach of trust; claims to a deceased person's estate),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 15Companies Act 1967 s216 (oppression; s216(7) persons to whom shares are transmitted by operation of law),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 16Wills Act 1838 s6 (mode of execution),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法院把遺產交給最先申請的近親,於是最大受益人也決定其他人何時拿到錢
遺囑會指定遺囑執行人。沒有遺囑,就由法院來選,而法院通常選提出申請的最近親繼承人。這合情合理,卻內建了一個缺陷:管理遺產的人同時是最大的受益人,其他繼承人的份額和帳目,要由最沒有理由著急的那個人來交付。不需要任何人行為不端,這也會變成一場爭執。只需要他們在多年之後,對還剩下什麼意見不一。

演員留下的近九成是一家公司,分掉股份能了結遺產,卻決定不了由誰經營
第二個癥結是公司。按遺孀自己列出的已分配清單,Chadwick Boseman, Inc.的100股、估值3,396,969美元,約佔總額的89%。把股份分掉,遺產結了,問題沒結。誰經營這家公司,誰就決定重播分成、肖像授權和那部紀錄片。

股份一分為一半和兩個四分之一,公司就有一個司機和兩個乘客,父母只能到遺產法庭起訴
如果股份按一半和兩個四分之一分割,擁有這樣一份股東名冊的公司,除非章程另有規定,就是一個管事的人加兩個乘客。兄弟倆對執行長頭銜和未獲批准合約的不滿,本是股東的不滿,卻在遺囑驗證法院提出,因為那是這個家庭僅有的一個房間。

六年過去,家人還在爭一個30萬美元賬戶、一份4萬美元保單和88美分,而名字本身一直在賺錢
第三個癥結是時間。重播分成、版稅和肖像收入會流入幾十年,而遺產的設計是要結案的。去世六年後,這家人在爭一個300,000美元的退休帳戶、一份40,000美元的保單和0.88美元,而真正要緊的資產,也就是那個名字,在握著公司之筆的人手下繼續生錢。

父母在世時兄弟倆什麼也繼承不到,卻是他們把這場爭執帶上了頭版
兄弟倆本人在父母在世時什麼也不繼承。他們代父母發聲,一個英年早逝者的兄弟就這樣登上了頭版。

新加坡會和加利福尼亞州一模一樣地分割鮑斯曼的遺產:一半給遺孀,父母各四分之一。改變結局的是誰握著筆:遺囑指定一位什麼也不繼承的執行人,公司章程告訴三位所有人如何決策,帳目按日期交付,而不是靠一場訴訟。
新加坡法官適用第4條規則,同樣給遺孀一半、父母各四分之一,與洛杉磯完全一樣
先從繼承人說起,因為在這一點上新加坡什麼也不改變。1967年《無遺囑繼承法》(Intestate Succession Act 1967)第7條(2026年9月25日於新加坡法規線上查閱)規定,沒有子女但父母尚在的在世配偶取得遺產的一半,父母取得另一半(規則4)。父母二人平分他們那一半(規則5)。萊德沃德、勒羅伊和卡羅琳·鮑斯曼將分別繼承一半、四分之一和四分之一,與在加利福尼亞州一樣。

在新加坡,父母在世時兄弟同樣只能在門外等,因為第6條規則最後才輪到兄弟姐妹
規則6只有在沒有配偶、沒有後代、也沒有父母時才輪到兄弟姐妹。在新加坡,和在洛杉磯一樣,父母在世時德里克和凱文沒有自己的份額。

新加坡法院很可能同樣把管理權交給遺孀,因為法律把遺孀列為可申請人之首
遺產管理人很可能是同一個人。1934年《遺產認證與管理法》(Probate and Administration Act 1934)第18條第4款允許把遺產管理書授予「丈夫或遺孀或近親屬或其中任何一人」,並由法院酌情選定一人或多人。在這裡,率先申請、持有最大份額的遺孀,同樣是通常的受委任人。

新加坡要求管理人簽署附兩名擔保人的保證書,並允許法院把它轉交給可據此起訴的人
新加坡在紙面上多出來的是擔保。依第29條第2款,遺產管理人通常須提交一份保證書,附兩名擔保人,金額為經宣誓的遺產價值。如果違反保證書的條件,第31條允許法院把它轉讓給指定的人,由其代表所有與遺產有利害關係的人據此起訴。

保證書只有在一開始就要求時才能保護父母,因為法院常常免除
這份保證書沒有聽上去那麼有力。法院可以免除擔保人(第29條第3款)。管理人取得全部遺產時,擔保人通常會被免除(第29條第5款)。而家事法庭作出的授予,除非有未成年人受益或法院認為合適,根本不需要任何擔保(第29條第8款)。父母的第一道保護,是他們必須在授予之時就申請的,而不是六年之後。

新加坡把管理人視為受託人,遺孀自己的一半並不允許她拖延父母的份額
一經委任,遺孀就會以受託人身份持有遺產。1967年《受託人法》(Trustees Act 1967)第3條規定,「受託人」包括遺產代理人,且該法適用於同時享有受益權益的受託人。她對父母的份額負有受託人的義務,而她自己的一半,並不給她拖延他們那一份的許可。

新加坡法官可因任何充分理由撤銷授予,並因失職削減管理人的佣金
《遺產認證與管理法》第32條允許法院「基於任何充分理由」撤銷或修改任何授予,這正是新加坡通往兄弟倆所求之事的路徑。它對應《加利福尼亞州遺囑驗證法典》(California Probate Code)第8502條,後者的理由包括管理不善和「不當或長期的疏忽」。第66條允許法院批准或拒絕給予管理人最多5%的佣金,依據是法院對遺產管理情況的看法。

去世六年後,父母在新加坡的請求仍在時效內,遺產份額的時效是十二年
時鐘仍在走。依1959年《時效法》(Limitation Act 1959)第23條,對逝者遺產份額的請求,可在收取該份額的權利產生之日起12年內提出。第22條第2款對違反信託給予6年,第22條第1款則規定,受託人持有信託財產或已將其挪作己用的,不設時限。無論按哪一項,父母的請求今天在新加坡都仍在時效之內。

因繼承取得股份的繼承人,在新加坡可直接以股東身份到公司法庭提出申訴
公司的問題會去到對的法院。1967年《公司法》(Companies Act 1967)第216條允許股東投訴公司以欺壓方式經營,或無視其利益。第216條第7款把這一權利延伸至股份「依法律的運作」轉移給他的任何人,這包括因一人去世而取得股份的繼承人。

公司法庭可以改寫公司運作方式、命令一方收購另一方股份,或將公司清算
依第216條第2款,法院可以規管公司今後的經營,命令一位所有人收購另一位的股份,或將公司清算。關於自任執行長和未獲批准合約的投訴屬於那裡,而不屬於一份關於帳目的遺囑驗證申請。

一頁簽名和兩名見證人,就能讓人選一位不繼承任何東西的執行人,沒有哪個繼承人獨自掌筆
現在說說那些本可以讓大部分事情變得不必要的文書。最便宜的是依1838年《遺囑法》(Wills Act 1838)第6條訂立的遺囑:書面、簽署,並由同時在場的兩名見證人見證。它讓立遺囑人選擇執行人。那可以是一個什麼也不繼承的人,或是遺孀與一位專業人士共同擔任,這樣就不會由一個繼承人獨自握筆,掌管其他人的份額。

演員把四年病情保密,一份遺囑本可同樣悄悄簽好
鮑斯曼從2016年起就知道自己的病,比去世早四年,並且秘而不宣。遺囑同樣可以秘密簽署。

創始人生前寫好公司章程,就能告訴三位未來股東由誰授權使用名字、誰在何時看到賬目
第二份文書是公司章程,在創始人在世時寫成。如果三位繼承人有朝一日可能共同擁有一家唯一資產是一個名字的公司,章程可以列出需要他們共同同意的決定,例如名字和肖像的授權、超過規定金額的合約,以及誰擔任執行長。它可以向每位所有人承諾在規定日期前提供帳目,並定下僵局規則和有定價的退出機制。

創始人寫下的條款約束任何繼承股份的人,法院也會先讀這些條款
這些條款約束任何繼承股份的人,而適用第216條的法院會先讀它們。

創始人生前把公司股份放進新加坡信託,就不會有遺產管理人,也不會有繼承人替別人拿著錢
第三份文書讓公司完全留在遺產之外。創始人在生前把股份授予一個受新加坡法律管轄的信託,由一家持牌信託公司擔任受託人,就不會留下任何東西讓遺產管理人持有。信託契約可以按他選擇的任何比例向遺孀和父母付款,規定在指定日期前向他們交代帳目,並附一份關於如何使用這個名字的意願書。股份永遠不進入遺囑驗證,也沒有任何一位繼承人持有另一位繼承人的錢。

兩份訴訟檔案都未讀到原件,雙方數字不一致之處,我們兩邊都報道,不作判斷
現在說說誠實的邊界。這份遺產受加利福尼亞州法律管轄,任何新加坡規則都不會適用於它。申請和答辯我們都沒有讀過原件;兩者都只通過上面連結的媒體報導為人所知。雙方數字不一致之處,例如那份40,000美元的保單,我們兩邊都報導,不作判斷。尚無開庭日期的報導。

新加坡的優勢不在更好的繼承規則,而在四道關卡:可撤銷的授予、保證書、受託人義務和股東救濟
新加坡的優勢不在於更好的無遺囑繼承規則,因為這條規則落到的是同一批人。它在於一個可以撤銷授予的法院,一份父母本可以在一開始就要求的保證書,附著於遺產管理人的受託人義務,以及一個把公司糾紛送到公司法庭的股東救濟。

繼承人在家宴上問四個問題:遺囑、執行人、公司章程,以及誰在何時交出賬目
對房間外的讀者來說,這些問題在任何家庭都一樣,每一個都可以當著所有人的面問。有沒有遺囑,執行人是誰?執行人自己繼承嗎?如果家裡最值錢的資產是一家公司或一個名字,當三位繼承人共同擁有它時,章程怎麼說?誰欠誰帳目,在什麼日期之前?

泰勒·西蒙娜·萊德沃德,遺孀兼遺產管理人 — 依加利福尼亞州法律及新加坡《無遺囑繼承法》規則4取得一半遺產;在新加坡,依第18條獲得同樣的授予,依《受託人法》第3條負有受託人義務,且只有具備第32條下的充分理由才能被撤換;在指定中立執行人的遺囑下,她得到她的一半,但不握筆
父母勒羅伊和卡羅琳·鮑斯曼 — 兩種制度下各得四分之一;在新加坡,還有一份本可在授予時要求的保證書、十二年的份額請求期,以及作為因轉移而取得股份的股東、依《公司法》第216條第7款提出申訴的資格
兄弟德里克和凱文·鮑斯曼 — 父母在世時,兩種制度下都沒有份額(規則6只有在沒有配偶、後代或父母時才輪到兄弟姐妹);代父母發聲的位置;據遺孀所述,各得75,000美元重播分成
Chadwick Boseman, Inc. — 100股、估值3,396,969美元,約佔遺孀清單上資產的89%;在任一制度下,都是一家有三位所有人、卻沒有書面決策規則的公司;在章程或生前信託之下,有指定的決策人和按規定日期交付的帳目
約300,000美元的退休帳戶 — 尚未分配;遺孀說是兄弟倆先前的行動所致,申請則把它列為未交代的資產之一;由法官裁決
家族價值集中在一家公司的讀者 — 四個問題:有沒有遺囑;執行人是否繼承;繼承人共同擁有公司時章程怎麼說;誰在什麼日期前欠誰帳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