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舌歌手Biggie遺孀扣下婆婆分紅,法院判付1,250萬美元
饒舌歌手 The Notorious B.I.G. 的母親和遺孀作為對等合夥人,共同經營擁有他音樂作品的公司。母親2025年去世後,她的份額歸入一個信託,而她在去世15天前把這個信託交給了他的前經紀人。遺孀隨即停止向信託付款。10月27日,德拉瓦州一位法官裁定,無論孫子另案提出的異議結果如何,信託都應獲得12,518,336美元及利息。一家新加坡公司會如何處理已故合夥人的分紅,又不會怎樣做。

德拉瓦州法官裁定,已故兒子的公司扣下的1,250萬美元應付給母親的信託
2026年10月27日,德拉瓦州衡平法院院長凱瑟琳·麥考密克裁定,饒舌歌手克里斯托弗·華萊士(即 The Notorious B.I.G.)的母親沃萊塔·華萊士的信託,有權從管理其智慧財產權的公司 Notorious B.I.G., LLC 獲得12,518,336美元的分配款,外加按季複利計算的判決前利息。《公告牌》(Billboard)、《滾石》(Rolling Stone)等媒體於10月29日報導了這項裁決。信託的唯一受託人、這位饒舌歌手的前經紀人韋恩·巴羅表示,連同利息,總額將近1,400萬美元。
母親與遺孀各持饒舌歌手音樂公司的一半,分配款由四人均分
這家公司由沃萊塔·華萊士與這位饒舌歌手的遺孀費絲·埃文斯於2007年設立。根據2023年3月8日簽署的營運協議,兩人各持一半單位,同為公司的兩名經理人。兩人各自把自己一半的分配權轉讓給他的子女泰安娜和克里斯托弗·喬丹·華萊士(人稱CJ),因此四人各有權獲得公司分配款的25%。協議把沃萊塔於2020年12月14日設立的可撤銷信託列為其單位的許可受讓人。
去世前15天,母親撤下孫子,把信託交給家族的前經紀人
這份信託契據和她同日訂立的遺囑,指定CJ、一位朋友和巴羅為繼任人。2025年2月6日,她修訂信託並簽署一份遺囑附錄,移除CJ和那位朋友,使巴羅成為唯一受託人和唯一執行人,並指示信託所持財產除特定贈與外,全部歸克里斯托弗·華萊士紀念基金會。15天后,她於2025年2月21日去世。2025年4月21日,巴羅在賓夕法尼亞州取得遺囑執行許可書(letters testamentary)。
遺孀成為唯一經理人,停發分配款,要求先「核實」才肯付信託一分錢
她去世後,埃文斯成為公司唯一的經理人,並停止向信託付款。2025年4月4日信託要求分配時,她回覆說,「除非已取得核實」,否則不會作出分配。巴羅於2025年7月2日起訴。2026年8月7日,法院認定信託是公司成員。此前在2026年2月,CJ已向賓夕法尼亞州法院申請撤銷該遺囑附錄和信託修訂,指稱存在不當影響;巴羅予以否認,該案仍在審理中。
2025年四筆共1,250萬美元的分配款積存在公司,信託分文未得
10月27日的裁決解決了錢的問題。歸屬於沃萊塔份額的分配款,公司已於2025年3月20日、6月30日和9月25日各支付400萬美元,12月26日支付469,724美元,此後又支付48,612美元。
遺孀只肯付信託48,612美元而非1,250萬美元,法官拒絕這個較小數字
埃文斯主張,信託只應獲得那48,612美元,因為信託直到2025年12月12日簽署規定的同意書,才正式獲准加入公司。法院不同意:她的經濟權利在她去世時就轉歸她的遺產,成員資格是另一個問題;而根據賓夕法尼亞州法律,執行人善意作出的行為,即使其任命日後被撤銷,仍然有效。法院說,這筆錢「應付予信託」。埃文斯的律師拒絕置評。
- 1Barrow v. Evans, C.A. No. 2025-0760-KSJM, Delaware Court of Chancery, letter decision of Chancellor McCormick, 27 Oct 2026: the trust a member from 12 Dec 2025; economic rights passed to the estate on death on 21 Feb 2025; $12,518,336 in distributions ($4m on 20 Mar, 30 Jun and 25 Sep 2025, $469,724 on 26 Dec 2025, $48,612 after admission); prejudgment interest compounded quarterly; 20 Pa. C.S. §3329 and §3543(b); read in full 31 Oct 2026
- 2Barrow v. Evans, Memorandum Opinion, 7 Aug 2026: company formed 2007; operating agreement of 8 Mar 2023 (50/50 units, two managers, 25% distribution shares, trust of 14 Dec 2020 a permitted transferee); trust amendment and codicil of 6 Feb 2025; letters testamentary 21 Apr 2025; distributions stopped; suit filed 2 Jul 2025; written consent 12 Dec 2025; CJ's Pennsylvania petition 20 Feb 2026; summary judgment for the trust; read in full 31 Oct 2026
- 3Billboard, 29 Oct 2026: the money set aside within the company; nearly $14 million with interest (Barrow's lawyer Jay Freiberg); the Christopher Wallace Memorial Foundation as the end recipient; Evans's attorney declined to comment; CJ's Pennsylvania suit ongoing, Barrow denies the allegations
- 4Rolling Stone via Yahoo Entertainment, 29 Oct 2026: Evans sought to limit the judgment to $48,612; the dispute includes proceeds of the Primary Wave partnership announced in March 2025
- 5Companies (Model Constitutions) Regulations 2015 (Singapore), First Schedule regs 26 and 28–31 (directors may decline a transfer if they do not approve of the transferee; transmission of shares: the personal representative alone recognised; election to be registered or to transfer; directors keep the same right to decline a transfer; the personal representative entitled to the same dividends on production of the evidence the directors properly require), as at 31 Oct 2026, read on SSO 31 Oct 2026
- 6Probate and Administration Act 1934 (Singapore) s20 (administration pending a probate action, without power to distribute), s32 (revocation of a grant for sufficient cause), s33 (caveat before grant), as at 31 Oct 2026, read on SSO 31 Oct 2026
- 7Companies Act 1967 (Singapore) s216 (a member may apply where the company's affairs are conducted, or the directors' powers exercised, oppressively or in disregard of members' interests), as at 31 Oct 2026, read on SSO 31 Oct 2026
合夥人約定誰能繼承每個位置,卻從未約定爭執期間錢由誰保管
合夥人寫明瞭誰可以接替各自的位置,卻沒有寫明:繼承人為誰該坐這個位置而爭執時,錢該怎麼處理。沃萊塔的營運協議把她的信託列為許可受讓人,信託之所以勝訴,正是因為這一條款。沒有任何檔案說明的是,當她的孫子對她臨終前修改信託提出異議時,已故合夥人的分配款該歸何處。
遺孀扣住已故合夥人的份額數月,如今要連同按季計算的利息歸還
於是埃文斯自己做了決定。作為僅剩的經理人,她扣住已故合夥人的份額,並要求「核實」。如今法院認定,這筆份額從來不歸她扣留。遺產自死亡之日起就擁有它,信託有權獲得這筆錢,並自每筆款項支付之日起計息。
孫子起訴要求撤銷祖母臨終前的變更,分配款仍照付給信託
第二個結是那15天。一位母親在去世前兩週,把孫子從受託人和執行人的位置上撤下,把控制權交給家族的前經紀人。這項變更如今正在另一個法院以不當影響為由接受審查,可能成立,也可能被推翻。無論哪種結果,根據賓夕法尼亞州法律,執行人在此期間善意作出的行為都依然有效。
在採用範本章程的新加坡私人公司,已故股東的股息在出示遺產授予檔案後即歸其執行人,尚存的董事不能扣留;繼承人對遺囑有爭議時,凍結遺產的合法途徑是向遺囑驗證法院申請,法院可委任一名不得分配遺產的遺產管理人。
新加坡法律改變不了德拉瓦州的裁決,問題在於新加坡家族自己的公司
先說限度。這裡的每個人都是美國人。公司受德拉瓦州法律管轄,母親的遺產受賓夕法尼亞州法律管轄,新加坡法律中沒有任何規定能改變這項裁決。有意義的問題,是一個新加坡家族會遇到的:兩房各持一家私人公司的一半,其中一位合夥人去世了。
執行人出示遺囑驗證書,即可領取已故股東的股息,無需任何人通融
股份歸執行人,股息也一樣。根據大多數新加坡私人公司採用的範本章程(我們於2026年10月31日在新加坡法規線上查閱),公司只承認已故持有人的遺產代理人對其股份擁有任何權利(第28條)。執行人一旦出示董事合理要求的證明,通常是遺囑驗證書,便有權享有與原持有人相同的股息和相同的權利(第31條)。
尚存董事可以拒絕陌生人登記入股東名冊,卻不能扣留已故合夥人的股息
董事保留一項權力,也失去一項權力。第26條和第29條允許董事在不認可受讓人時,拒絕登記執行人向新受讓人(例如一個信託)的轉讓,條件與他們本可拒絕股東本人轉讓時相同。所以尚存的合夥人可以把陌生人擋在股東名冊之外。章程沒有給她的,是已故合夥人的股息。
德拉瓦州與新加坡劃出同一條線:席位與錢是兩回事
德拉瓦州在成員資格和錢之間劃了同一條線。信託直到2025年12月才成為成員,但這筆錢自2月起就屬於遺產。
懷疑去世前15天所簽遺囑附錄的孫子提交異議通知,凍結遺產授予
新加坡確實為有爭議的遺產設有中立的持有人,那就是法院。一個懷疑去世前15天所簽遺囑附錄的孫子,可以在死亡後、遺產授予前的任何時候提交異議通知(caveat),此後在他有機會提出異議之前,不得發出任何遺產授予(Probate and Administration Act 1934,《1934年遺囑驗證與遺產管理法》第33條)。爭議進行期間,法院可委任一名不得分配遺產的遺產管理人(第20條)。已發出的遺產授予,仍可因充分理由被撤銷(第32條)。
在新加坡,由法官而不是尚存的合夥人決定爭議遺產的錢由誰保管
這正是埃文斯在德拉瓦州請求的保護:把錢存放在法院,直到家族糾紛結束。但在新加坡,這種保護由遺囑驗證法院給予,而且是在任何款項到期之前及早給予。尚存的合夥人若只是自行扣住錢,就是在自己做這個決定。
向所有股東付款唯獨跳過遺產的董事,面臨第216條的壓迫申請
如果尚存的董事向其他股東付款而跳過遺產,成員可依據 Companies Act 1967(《1967年公司法》)第216條提出申請;該條適用於公司事務的處理帶有壓迫性或漠視成員利益的情形。該條針對的是成員,所以未被登記入股東名冊的執行人可能得先在這一點上勝訴,這也是合夥人應當事先把規則寫下來的又一個理由。
兩位合夥人在世時簽下誰接替每個位置、爭議股息存在哪裡、買斷價格多少
兩位合夥人都在世時簽署的股東協議可以解決哪些事:誰可以接替每個位置(華萊士家的協議做到了這一點,而且奏效);繼承人的權利有爭議時,分配款放在哪裡,例如存入一個計息託管帳戶,直到法院裁決;一條價格公式,讓任何一方都能買斷一位不是自己選擇的合夥人;以及一位指定的僵局裁決人。
去世前兩週修改的遺囑,只有簽字人明白內容且自願簽署才站得住
新加坡改變不了什麼。去世前兩週修改的遺囑或信託仍會遭到質疑;在新加坡,和在賓夕法尼亞州一樣,起決定作用的證據是誰在場,以及簽字的人是否明白自己簽的是什麼。參見「中風後立遺囑是否太遲」一頁。
問清誰接替每個位置、爭議時股息由誰保管,是盡責,不是猜疑
如果您的家族與姻親共同持有一家公司,有三個問題值得趁大家都還能簽字的時候問清楚。合夥人去世後,誰接替每個位置?如果有爭議,股息由誰保管,按什麼利率計息?任何一方能否按事先定好的價格買斷另一方?問清楚是盡責,不是猜疑。
沃萊塔·華萊士的信託(唯一受託人兼執行人韋恩·巴羅) — 被扣留的12,518,336美元分配款,外加按季複利計算的判決前利息,按其律師的計算總額近1,400萬美元;自2025年12月12日起成為公司成員
遺孀兼唯一經理人費絲·埃文斯 — 一道命令,要求她支付自2025年2月起扣下的款項;她提出把錢存放在法院,遭到拒絕
孫子CJ·華萊士 — 他25%的分配份額不變;一項仍待審理、要求撤銷2025年2月6日各項變更的賓夕法尼亞州申請,而德拉瓦州法院表示,這推翻不了執行人的善意行為
克里斯托弗·華萊士紀念基金會 — 依修訂後的信託,成為信託所收款項的最終受益方
同一個家族在新加坡 — 出示遺產授予檔案後,股息歸執行人(範本章程第31條);遺囑有爭議時,可在授予前提交異議通知,並由不得分配遺產的遺產管理人管理(《遺囑驗證與遺產管理法》第33條、第20條);董事若經營公司損害他們的利益,可援引第216條
家族與姻親共同持有公司的讀者 — 三個問題:誰接替每個位置,爭議期間股息由誰保管,是否有事先定好的買斷價格

相關案卷: 兩房共有一家公司、各佔一半:鏞記被法院頒令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