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只写一个儿子,土地却登记七个名字:问长荣就知道
张荣发的密封遗嘱把全部财产留给一个儿子,最高法院2024年判决遗嘱有效。10月22日,他自己创办的基金会在台北地方法院主张遗嘱无效、把七名继承人全部追加为被告,法庭上也揭露:遗产中的不动产,登记在七名继承人公同共有名下。基金会请求10亿元的诉讼,定11月30日宣判。在新加坡,那块地只会登记一个名字:遗嘱执行人。

创办人的基金会向遗嘱执行人请求10亿元,台北地院定11月30日宣判
台北地方法院于2026年10月22日就张荣发基金会的遗产诉讼辩论终结,定11月30日上午11时宣判。基金会今年3月起诉,向四名遗嘱执行人柯丽卿、戴锦铨、刘孟芬、吴界源请求给付10亿元,主张张荣发在2011、2012年通过记者会、出书与录像公开表示身后财产全数捐给基金会,已成立死因赠与。
基金会把七名继承人全部追加为被告并主张遗嘱无效,距最高法院判遗嘱有效才两年
当天基金会变更追加诉之声明,把七名继承人全部列为被告:大房三子张国华、张国明、张国政;已故长女张淑华的子女郑明宜、郑明维;以及二房李玉美与张国炜母子,并主张遗嘱无效。遗嘱执行人的律师反对追加,理由是遗嘱效力已经判决确定。李玉美与张国炜的律师则表示,把全部遗产留给张国炜的遗嘱才是张荣发最后的意愿,生前说过要捐公益的话,在立遗嘱后已视为撤回。
执行人握着分不出去的161.5亿元,另有约800亿元海外遗产始终没有汇入
基金会律师在庭上表示,张荣发生前已给子女逾700亿元;各家报道对这是每人或合计说法不一。遗嘱执行人的律师说,遗产中的不动产已办理七名继承人公同共有登记,存款与股票则待遗产分割诉讼处理。据《知新闻》报道,国内遗产161.5亿元在四名遗嘱执行人的联名账户中,另有约800亿元海外遗产,包括巴拿马长荣国际与香港长荣海运股票的历年股利,至今未汇入。张荣发于2016年1月20日辞世。
- 1Mirror Media 鏡週刊 (Liu Chih-yuan), 22 Oct 2026: argument closed, judgment 30 Nov 2026 at 11 a.m.; claim amended to all heirs and the will said to be void; executors oppose; real property registered in joint names, deposits and shares in the division suit
- 2Knews 知新聞 (Ting Mu-chun), 22 Oct 2026: the seven heirs named; foundation's suit filed March 2026 against four executors for NT$1 billion; statements of 2011 and 2012; NT$16.15 billion in the executors' joint account; about NT$80 billion overseas not remitted
- 3United Daily News 聯合報 (Lin Meng-chieh), 22 Oct 2026: the foundation adds Chang Kuo-wei and six other heirs as defendants; lifetime gifts of NT$70 billion asserted
- 4Taiwan Civil Code arts 1151 (before division the heirs jointly own the whole estate), 1164 (any heir may demand division at any time), 1215 and 1216 (the executor manages the estate; heirs may not dispose of it meanwhile), 1225 (reduction for the reserved share), read on law.moj.gov.tw 22 Oct 2026
- 5Taiwan Land Act art 73 (any heir may register an inheritance for all heirs; six months from death) and art 73-1 (unregistered after one year: listed for management for fifteen years, then sold by the Nation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 read on law.moj.gov.tw 22 Oct 2026
- 6Taiwan Land Registration Rules art 120 (one or more heirs may register the land in joint ownership for all heirs; shares need all heirs' consent), read on law.moj.gov.tw 22 Oct 2026
- 7Taiwan Code of Civil Procedure art 401 (a final judgment binds the parties and their successors), read on law.moj.gov.tw 22 Oct 2026
- 8Land Titles Act 1993 (Singapore) ss107, 108, 109, 113: personal representatives registered by transmission; transfer under a devise on production of the grant; the land vests in the registered personal representative, who holds it in trust for those entitled by law; current version read on SSO 22 Oct 2026
父亲的遗嘱只选一个儿子,十年后台北的土地登记簿上却有七个名字
遗嘱选了一个儿子,土地登记簿上却是七个名字。依台湾法律,两者都没错;而两者之间的落差,就是这笔遗产十年来的故事。
台湾让每位继承人在分割前都是公同共有人,被遗嘱排除的子女仍握有特留分
在台湾,遗嘱不会把财产从继承人手中移出去。遗产分割前,各继承人对遗产全部为公同共有(民法第1151条),任何一位继承人都得随时请求分割(第1164条)。被遗嘱排除的子女仍然是继承人,握有特留分,可以就给张国炜的遗赠按不足之数扣减(第1225条)。这笔账算清楚之前,没有人对任何一样东西有确定的应有部分。
一位继承人就能替七人办登记;土地逾一年未登记,就启动十五年后标售的时钟
土地登记也照同一套规则走。继承登记得由任何继承人为全体继承人声请(土地法第73条);部分继承人无法会同时,一人即可为全体继承人的利益申请公同共有登记,要登记为分别共有则须全体同意(土地登记规则第120条)。继承开始逾一年未办继承登记的土地,会被列册管理,十五年后移请国有财产署公开标售(土地法第73条之1)。这次登记由谁申请、为什么申请,并未公开;为了避开这个时钟,是我们的推论。
四位执行人管钱、七位继承人共挂产权证书,基金会则切入一场它从未参与的诉讼
遗嘱执行人有管理遗产的职务,继承人在执行期间不得处分相关遗产(第1215、1216条)。于是过世十年后:四位执行人管着钱,七位继承人共挂着产权证书,股票卡在分割诉讼里,而基金会如今要求法院把遗嘱当作无效。确定判决的效力及于当事人及其继受人(民事诉讼法第401条);基金会不是遗嘱效力诉讼的当事人,这正是它切入的缝隙。法院让不让它过,就是11月30日要回答的事。
在新加坡,把土地登记到自己名下的是遗嘱执行人,不是全体继承人;执行人取得遗嘱认证后,再直接过户给遗嘱指定的人。被遗嘱排除的子女从头到尾不会出现在产权证书上,也没有特留分可以卡住这次过户。
台湾创办人的土地由台湾法律决定,新加坡的答案只适用于以新加坡为住所的创办人
先讲一条界线。这是台湾的土地,属于一位台湾籍的创办人,新加坡法律碰不到它:台湾对本国国民的继承适用台湾法,特留分也在其中;土地则依所在地的法律登记。我们要问的是:同一份遗嘱,如果立遗嘱人以新加坡为住所、土地登记在新加坡,新加坡法律会怎么处理。以上事实来自三家媒体对一次开庭的报道;判决、登记誊本与卷宗都没有公开,我们也不知道公同共有登记是谁申请的。
在新加坡,只有遗嘱执行人登记为所有权人,并为依法有权利的人信托持有土地
先看登记。依新加坡《1993年土地所有权法》(Land Titles Act 1993,2026年10月22日查阅),由遗产代理人(personal representative)申请以转移登记(transmission)登记为所有权人(第107条第1项);其他人只有在由遗产代理人过户不合理可行时,才可能获准登记(第107条第2项)。登记后土地归属遗产代理人,由他为依法有权利的人信托持有,处分时视为完全所有权人(第113条)。全体继承人不会一起出现在登记簿上。
取得遗嘱认证后,新加坡的执行人一步就把大楼过户给遗嘱指定的儿子
再看过户。只要提出遗嘱认证(grant of probate),登记官即可登记遗产代理人依遗嘱遗赠所为的过户,不必另办转移登记(第108条)。执行人有数人时,所有在世的执行人都必须签名(第109条)。所以一份把一栋大楼留给一个儿子的新加坡遗嘱,走的是一条直线:执行人、取得认证、过户给儿子。创办人的其他子女,没有任何一个阶段会与他共有。
新加坡不给被排除的子女法定份额,只有范围很窄的扶养请求,不会让任何名字上产权证书
这条直线能保持笔直,是因为没有人能拿特留分卡住它。以新加坡为住所的非穆斯林,可以把遗产全部留给一个子女,其他子女没有法定份额可以主张。《1966年继承(家庭供养)法》只允许范围很窄的受扶养人,例如未婚或残障的女儿、未成年的儿子,就净遗产请求合理扶养。像基金会这样主张公开承诺已成立赠与,在新加坡是对遗嘱执行人的请求,我们9月2日的评论已分析过;它不会让外人的名字出现在产权证书上。
新加坡仍可能有遗嘱认证之争,但生前签下的信托,早就把海外持股移出遗产
新加坡并不能消除拖延本身。遗嘱仍可以通过遗嘱认证诉讼(probate action)挑战,提出异议登记(caveat)也能在诉讼期间挡住认证。它消除的,是长荣如今卡住的那个中间状态:一笔遗产同时由四位执行人管理、登记在七位继承人名下、又可以由法院分割。至于如今还在执行人账户之外的那些海外持股,正是生前信托可以整个移出遗产的资产——在创办人签字的那一天就移出去。
女儿在喝茶时问了三个平静的问题,在需要之前就知道了执行人是谁
如果您的父母已经立了遗嘱,有三个问题可以在不指责任何人的情况下提出。遗嘱执行人是谁,他本人知道吗?有没有任何财产位在法律保障子女一定份额、遗嘱无法排除的国家?父母最想传下去的那项财产,是否登记在一个遗嘱可以一步就转移的地方?想知道自己的处境,是一种负责,不是贪心。
张国炜,遗嘱指定的儿子 — 一份2024年判决有效的遗嘱,以及与其他六位继承人公同共有登记的土地,分割前没有确定的应有部分
其他六位继承人 — 登记簿上的公同共有人,对张国炜所受遗赠的特留分扣减,仍在分割诉讼中计算
张荣发基金会 — 10亿元的请求,如今对七名继承人全体提出,并主张遗嘱无效;2026年11月30日宣判
四位遗嘱执行人 — 管着联名账户里的161.5亿元却分不出去,另有报道指出约800亿元海外遗产从未汇入
同一份遗嘱在新加坡 — 执行人以转移登记取得名义,取得认证后一次过户给指定的儿子;产权证书上没有其他子女,也没有特留分可以主张
父母已立遗嘱的读者 — 三个问题:执行人是谁、财产位在哪里、遗嘱能否一步转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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